后面的清单不需要盖章。清单是附在所开具后面的,所以只需要在开具的上盖上专用章即可。一张上无法容纳一次交易所有的经济业务信息时,需要在之后附上销售清单的方式加以佐证。其中一张只允许开一张清单,清单与是一一对应的,清单上的商品原则上可以有任意多行。金额和税额与清单的汇总数一致,且不超过该版本的最大金额限额;打印清单需要用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专用纸,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,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普通。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普通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。
【法律依据】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》第十条
应当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。全国统一监制章的式样和版面印刷的要求,由税务主管部门规定。监制章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。禁止伪造监制章。
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。
第二十二条
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、顺序、栏目,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,并加盖专用章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:
(一)为他人、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;
(二)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;
(三)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