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锦都国际酒店妇女联合会的请示
县妇女联合会:
为加强酒店妇女工作,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利,促进社会稳定和县妇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根据《妇女联合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经酒店会议研究,同意酒店妇女联合会,由王金芳同志任妇联,刘伟同志任妇联副,贾海霞同志、王爱菊同志、倪军燕同志任妇联委员。
妥否,请批示。
锦都国际酒店
20xx年1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