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教职工借阅制度
1、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校的借阅证借阅。
2、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他人不能代代。
3、工具书、珍贵书、特藏书等均不外借,限在室内查阅。
4、每次限借阅刊量为:职工不得超过4本,教师不得超过8本。
5、每次借阅期限为:文艺书二星期;教参一个月,如应教学需要,可续借一次。
6、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,逾期罚款。
7、教职工应爱护图书,不得撕页,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。遗失图书者,按原价的3-5倍价值赔偿。
二、学生借阅制度
1、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校的.借阅证借阅。
2、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他人不能代借。
3、借阅时需保持安静,不得喧哗、吵闹,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。
4、每人每次限借阅2本,其中专业书1本。
5、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,如有卷折、扯、碎、缺、涂、损坏条行码等现象,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。
6、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-5倍价值赔偿。
7、每次借阅期限为二星期,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,续借只限一次,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。
8、如发现偷书现象,则直接送学校政教处作违纪处理。